在失戀的那段日子裏,陳沖簡直是頹廢到了極點。甚至沒錢沒家沒業的他,都感覺不到活着的意義了。
他拼盡全力地去生活,可是到頭來卻連個普通人都做不成。隨着自己的年齡越來越大,眼看身邊的親朋好友們都已成家立業,有了讓人羨慕的安穩生活。可是他卻還是孤孤單單一個人,結婚生子成了他這輩子最大的奢望。
沒有經歷過的人是無法懂得他內心深處的絕望和無助的。他是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的小人物,是被全世界都遺忘了的人。
他活在這個世界不爲人知的角落裏,生命對他而言,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沒人會關心他過得好不好,更沒人會在乎他的死活。他只能孤獨而淒涼地活着,註定以後要自生自滅。
那時候,已經徹底自暴自棄的陳沖拎着個酒瓶子,獨自走在午夜喧譁的大街上。他在外面四處流浪,不知道該去哪裏好。
他在喝醉了酒後流着淚,看着眼前這個繁華大都市裏的萬家燈火,突然間感到痛苦至極。
他恍惚覺得自己比孤魂野鬼還要可憐。因爲在這個光怪陸離的人世間裏,悲慘地活了二十多年的他,從來都沒有感受過做人的幸福和快樂。
他的生命就如同是寸草不生的荒漠,除了遮天蔽日的沙塵暴外,什麼都沒有了。
他曾聽村裏的老人說過,人這輩子無論是喫多少穿多少,無論是貧窮還是富貴,其實命裏早已註定,再努力都無法改變。
陳沖很厭惡這樣的話,如果這話說的是真的。那像他這樣的窮鬼,活着還有什麼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