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的,楚志星就是怕去溫哥華,怕想起重生以來都沒有想過的問題,想起這輩子也許根本不會生的事情,怕,怕自己會情緒失控。:ap;近十個小時的旅程無疑是漫長的,漫長到必須要找點事情做才能找到自我的存在感,漫長到楚志星可以傻傻跟董潔討論幼稚的問題。
“我要不要起個英文名?”董潔一直在想這個問題,讓楚志星很是困擾。
“你要是日本女人就好了。”楚志星有些頭痛這個問題。
“爲什麼?”
“因爲日本人不用起英文名,也不會起英文名。”楚志星苦笑,能用羅馬文直接拼寫出來的好處還真是多,相比於尷尬的拼音,不置評價。
“印度人也不用起英文名呢。”董潔是個很容易被楚志星轉移話題的人,因爲董潔比較關注楚志星講的話,而不是自己起的話題。
“用本名就好了,潔,多好的名字,姑洗所以脩潔百物,多有意味,你爸爸還真是會起名字,雖然用的人多了點吧,不過跟你倒是很配。”楚志星倒不是敷衍,楚志星是真不喜歡用英文名,麻煩不說,還沒感覺,畢竟是自己說慣了,聽慣了的名字有感覺。
“就你一套一套的,說的昏天地暗。”董潔嘀咕着算是放過了楚志星。
楚志星看看窗外,曾經也是這麼去的,好似一切都沒有改變,唯一變的,也許只有自己了,溫哥華,別了的地方。
位於seais1and的溫哥華國際機場坐落於列治文(我習慣這個稱呼),夕陽健在的時候來到溫哥華,離市區接近十九公裏,如果沒有人接,那真的是一件欲哭無淚的事情。
再次踏上這片土地,瞬間眼眶就紅了,那一年去加拿大讀書,在這個地方,傻傻的站了半個小時,等着姑姑來接我,左邊是通往美國的安檢,右邊,那時候不知道是什麼地方,依然健在的只剩下印第安人銅像,和換了不知道多少個皇家騎警,好吧,其實那是一隻黑熊。
那一年第一次到溫哥華,有個錯覺還以爲到了啓德,到處都有標示,還在爲頗爲蹩腳的英文擔憂,來之前還讓姑姑傳信息給我整套的機場問答,到了之後才現一點都沒用上。
在飛機上沒注意看雪山,站在機場,透過玻璃恰好可以看見雪山,一點也沒有時差的影響,精神矍鑠,大概是還沒有等到人來接自己,有些緊張的興奮吧。
帶着董潔過海關,港澳臺簽證比內地簽證好用太多了,對於第一次入境的董潔問來問去問了半天,不過這些都是插曲,算是開胃小菜了。唉,寫到這裏的時候,思緒禁不住又飄到了當年。
拿行李的時候因爲我只是一個揹包,而且老是不出來,就很無聊的看別人的提箱,然後一支路易威登鑲角的古典皮箱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目光,在我的記憶中,大概只有在北非的英法人士纔會有如此皮箱,就像《英國病人》一樣,等看到皮箱的主人,卻有些好笑,好狼狽的一個女孩,八月的溫哥華一點兒也不熱,甚至稍稍有一絲涼意,女孩卻穿着毛衣,額頭的汗水順着梢融化了粉底。揹着包,還要拿行李,真是夠狼狽的,大概人在外國,都會比較幫自己人,我很犯賤的伸手幫忙了。
後來這個女孩有很認真的問過我,爲什麼當時要來幫自己,難道沒有看到旁邊有她男朋友嗎。我還記得那是在學校外邊一家牛排店,週六的時候會打折,我一邊切蛋,一邊回答,我真的不知道,誰知道你男朋友是澳洲人。
是的,這個女孩是從澳洲來的,而當時自作多情的我去幫她拿行李,還一直疑惑爲什麼有個老外一直跟着,竟然沒有想過那是她男朋友。真的忍不住會笑,也許當年沒有幫這個忙,自己也不會重生,因爲大概自己會一直留在溫哥華,直到大學畢業,或者更久也說不定。
世上的事誰又說的準呢?
就像董潔還在調戲比她還高出一頭的大型公仔黑熊時,我看到餘筱萍在衝我招手,抱歉我真的沒有認出來這是餘筱,目測的話,起碼減肥了5公斤,因爲這個女人的臉真的瘦了,而且一頭黑,誰一打眼能從衆多華人之中認出來她是誰。
拉走戀戀不捨的董潔,答應一定買一個給她之後,這纔算是交接成功。
餘筱萍很友好的和董潔打招呼,問我她是誰,我說是我女朋友,這個丫頭第一個反應竟然是抱怨我帶着女朋友來參加另一個女人的生日,我說你理解錯了,我只是來度假,順便來參加你的生日派對。
那時候我的心思完全不在這兩個女人身上,沒空去聽她們的交流,沒空去關注餘筱萍的心情,直到現在靜下心來寫日誌,才覺得其實來參加生日派對,或者帶董潔來,都是一種藉口,我只是想找個藉口來溫哥華看看,我只是想懷念,懷念三個這輩子不會再有交集的女人。
說起來,多麼無奈的人生啊,凌晨兩點,一旁董潔在熟睡,酒店很暖和,廣州正是白天,不知曾經渡過了多少個這個的日夜,你的白天就是我的黑夜,真是痛苦的一件事。
明天計劃了去逛逛溫哥華,只是陪董潔而已,有些地方只適合我一個人去逛,曾經五個房客合租下來房子,從機場回來的路上,竟然被我一眼認了出來,沒什麼特別的,只是因爲當年在這裏留下了太多,記憶深刻罷了。
我曾自己觀察過董潔的臉,很近,很仔細,很認真的觀察過,這張臉和那個女孩有點像,好在兩個人的性格是完全不同的,不然我會以爲我是在找替身。董潔是內秀的,那個女孩則是一朵絢爛的花朵,像一朵紫薇花,並不嬌嫩,卻又如此鮮豔,不過兩個人的臉型還真的有一點點像。
剛剛趴在牀邊又認認真真的看了一次,大概除了臉型,兩人也沒有什麼相近的地方,錯覺,一定是錯覺。
一想到她,我的思緒總是很亂,不同於初戀女友,不同人任何女人的亂,大概是我和她的事本來就很亂吧,也大概是感情這種事,本來就理不清道不明。那一年,機場一別,我還以爲見不到這個很特別的,夏天穿毛衣的女生了,結果在第一次上課那一天,奇蹟般在階梯教室看到她了,那時候她沒有再穿毛衣,而是一件淡紫色連衣裙,後來,我知道她叫紫薇,我說了一句很傻的話,你和紫薇花一樣漂亮,很熟之後才知道,她在爸媽沒有離婚之前還有一個名字。
從那天起,我知道她是從澳洲來的,因爲她媽媽嫁給了一個加拿大人,也知道了她的家在哪,後來更是知道了她媽媽那一手並不擅長的做菜手藝。還記得那一年中秋節是在她家過的,嗯,和她那時的男朋友,雖然我仍記得這傢伙的名字,抱歉我不想回憶起來。
我記不得紫薇是怎麼和這個男生分手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那時候我正在解決跟另一個女生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我只記得是那一年的聖誕節,由此可見,她兩應該還保持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來我糾集了一幫人,莫民奇妙的打了這傢伙一頓,確實很莫名,這個男生對紫薇很好,沒有其他因素的話,他是個結婚的好對象。
不幸的是,我是那個其他因素。
這個問題我想了快二十年,直到今日纔有點明悟,其實我當時完完全全就沒有打算追過紫薇,但爲什麼我兩的關係會突飛猛進的進步呢?我從不認爲是人在異鄉的關係,溫哥華華人多到要死,要長相比不上混血,要錢,算起來也不見得比她家多,爲什麼我會導致她兩分手呢?
後來,我就真的相信,感情這個東西,是真的要看感覺的。
所以,我想讓餘筱萍知道,我對她沒感覺,也許這麼做,有點殘忍。
紫薇是住在家的,不像我們從國內來的需要租房子,或者是住寄宿家庭,知道我想從姑姑家住出來之後,紫薇幫我找了房子,大概這就是緣分,後來我很義正言辭,本質上是不要臉的和紫薇說,你看吧,當初是你幫我找的房子,又不是我找的,所以之後生的事,過錯要記在你身上,嗯,我很榮幸的得到了一個巴掌,成功的氣走了紫薇,在揪心的痛苦之中還要保持着無所謂的表情,那是我離開溫哥華前一天,也是最後一次見到紫薇。
很難想象一個女人,一個倔強到偏執的女人會是多麼讓人無奈,而正是這個偏執的女人成功的讓我氣走了紫薇,現在想起來有些可笑,想我堂堂一個鐵血真漢子,竟然被一個女人喫的死死的,簡直就是恥辱,不過還真是說說罷了的恥辱,事實上,這個女人的付出,我看在眼裏,記在心裏,最後能做的只能是後悔,後悔爲什麼會住進那棟房子,後悔爲什麼要讓紫薇帶我去找房子。
寫了這麼多,手都有些痛了,燈還不能開太大,把董潔弄醒了就不好了,真不知道自己寫這些有什麼用,最後還要燒的乾乾淨淨,唉,如果把這些年的時間都算上,紫薇也快四十了,四十歲的紫薇是什麼樣子呢?想起來很真是很可愛的事情,有段時間紫薇問我喜歡怎樣的頭,我說喜歡卷,她問爲什麼,我說我女朋友是自然捲,我這輩子就喜歡卷的女生了,而那時候特別流行很直很直,很有下垂感的型。
把這些已經開始零碎的記憶一一寫下來,改天存進銀行裏,等着死的時候留給子孫,說不得還能大賺一筆呢,呵呵,我的子孫,又是誰生育了他們呢,我自己都不知道。
提前準備了好久,到機場的時候現還是忘記了東西,楚志星是個笨蛋,從來不收拾東西,又把他的圍巾落下了,哼,冷死他。
從北京坐飛機過去要好久,不過都是白天飛,白天到,如果是晚上到,還有些害怕呢,雖然楚志星告訴我說不用怕,在溫哥華就算沒人接,他也不會走丟,不過我纔不信呢,雖然這傢伙很會認路,說起這傢伙認路,還真是厲害呢,好多第一次他去的地方,都能找到路,好厲害,雖然我不是個路癡吧,還是自愧不如的,這傢伙就像是上輩子去過一樣,輕車熟路的,說不定在溫哥華也是呢。
前段時間和歡姐學英語,好頭痛,希望能在溫哥華能用的上,這樣我走丟的話,也能找到回去的路,這樣就不會讓楚志星幫我了,什麼都不會待在他身邊還真是難受呢,傻傻的都要他照顧,討厭這種感覺,喜歡在鳳凰的時候,最後那幾天,可以和冰冰姐一起拍戲,一起上鎮上去玩,真是有些羨慕呢。頭痛喔,怎麼跟老媽說要上學的事呢,連楚志星過年想要去都不知道怎麼開口,唉,還真是麻煩。
扯遠了,一想到那傢伙都是麻煩,挑三揀四的傢伙情願餓着肚子也不喫飛機上的套餐,害的我也只好陪着不喫,不知道本小姐肚子已經呱呱叫了嗎?真是的,餓死你,餓死你
其實和楚志星一起出去玩挺有意思的,他總是會找你不知道的地方去玩,就算是自己去過的地方,他也會找出你不知道的地方,每次都會有驚喜,這次大概也不會例外,他真的對溫哥華很熟的樣子,對什麼都輕車熟路的樣子,是在臺北的時候來過嗎?真是好奇呢。
然後就看到了餘筱萍,大概是這麼寫的吧,沒好意思問人家筱字是哪個筱,偷偷問的楚志星,是個少見的名呢,我的名就很多人在用,算是普普通通,不過臺灣那邊就很奇怪,沒有兩個字的姓名,如果我要是三個字的話叫什麼呢?
還真是傻傻的想法,楚志星知道了一定會大笑的,還是不要給他知道的好。
餘筱萍和楚志星很熟,楚志星在北京好像都沒有多少熟人,板着指頭都能熟的過來,大概是他在臺北認識的吧,不然我應該也認識才對,這傢伙討厭死了,總是喜歡帶我去跟他的朋友認識,哼哼,他酒量還沒我好呢,小時候在飯桌上爺爺都用筷子蘸着酒給我喝,到了部隊,過年過節都偷偷摸摸的喝,而且我們都喝白酒,楚志星偏好啤酒,嘿嘿,他有個小祕密,一喝紅酒,就很容易醉,想灌醉他就要用紅酒,半瓶就差不多了。
扯遠了扯遠了,在機場見到了餘筱萍,楚志星說不久之後有她生日,呵呵,楚志星都沒有買禮物送人家,不過他是挺漫不經心的,人家跟他說話都有一搭沒一搭的,不過這個姐姐好會穿衣服,要學習呢,楚志星說要溫哥華一直待到過聖誕節,那就還有好長一段時間呢,要去認識一下這個姐姐呢。
原來餘筱萍一家都住在加拿大,果然是在臺北認識的,他們一家都是臺灣人,聽楚志星說,餘天還是很有名的人物呢,嗯,是老兵了,呵呵。晚上在餘筱萍家喫飯,她妹妹和她長的一點都不像,他弟弟和妹妹倒是長的挺像。
在加拿大喫到了餃子,真不容易,在國外應該很難喫到正宗的餃子吧,還是全家人一起忙活,和麪擀餃子皮,自個兒包的,不過這些活郭嶽可做不了,那個大懶蟲,是脖子上掛餅子都會餓死的人,用我媽的話說,放在二十年前,餓不死也得給批鬥死,社會主義大蛀蟲。
他和餘天盡聊些無聊的東西,最不喜歡楚志星板起臉來一本正經的說話了,就像個小老頭,我班長訓新兵一樣,一點兒也不像平時,平時楚志星倒是像個小孩子,會懶牀,沒事的時候要麼找何勇他們去玩,要麼就窩在家裏,跟我小時候倒是挺像的,那會我下了舞蹈課,就喜歡待在家自個玩,不過那時候可沒這麼大電視看,家裏這會還在用二十一寸呢,要是老媽知道楚志星買這一套家庭影院花了多少錢,要是楚志星是我媽兒子,一定會被拔了皮,呵呵,浪費的傢伙。
現餘家人還是很有意思的,餘筱萍性格跟冰冰姐有點像呢,不過就是跟個公主一樣,特別會撒嬌,我都沒見過那麼會撒嬌的人呢,李阿姨有點怪怪的,楚志星說她有陰陽眼,好滲人,不過再家裏看不出來,大概是我們人多吧,鬼都不敢出來,呵呵。
楚志星跟餘筱萍全家都很熟呢,在飯桌上坐在餘天旁邊,呵呵,狗腿子,坐領導旁邊的不是領導的就是狗腿子,呵呵。反正跟我不熟,我偷偷喫餃子,喫了十五六個呢,一天都沒喫東西,餓死了,不用管楚志星,這傢伙餓不死,他的口頭禪就是餓了打電話叫外賣啊,哼,等沒有電話的時候看你怎麼辦。